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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宣告无效 中止审理 法律依据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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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无效宣告程序中止,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怎么处理
在我们进行专利权申请的时候,有时候会出现专利权无效的情况,那么在面对宣告无效专利权的时候,当事人应该怎么来进行处理呢?这关系到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大家进行详细的了解。锐创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情况无效宣告程序中止,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怎么处理

一、什么情况无效宣告程序中止

无效宣告程序审查中,有专利权归属纠纷的,专利复审委员会自收到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当事人递交的书面的中止无效程序 请求以及诉讼或调处受理通知书副本之日起,或者自收到有关人民法院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和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协助执行专利权保全的公函之日起,应当 中止对该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待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再恢复审查。

1、 中止请求人要求恢复审查;

2、中止审查已满一年,并且未收到中止请求人提出的、附具专利权归属纠纷尚未审结证明的延长中止请求;

3、 收到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取消保全措施的证明;

4、 保全期限届满,并且未收到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通知;

5、 收到人民法院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者调处决定书副本并且在必要时进行了专利权人变更。

二、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怎么处理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依照前款规定,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对于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处理在法律上有很多的规定。这需要我们有相应的了解,才能对于无效专利权的处理上更加的合理合法,这样就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锐创社专业律师。